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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民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時,除了想詢問律師:「打官司,勝訴機率多少」外,其他最想詢問的幾個問題排行榜中,有兩個問題最常出現,就是:「我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呢?」、「如果我要請律師,那我該如何判斷我請的律師會認真幫我打官司呢?」今天本文就是來跟大家說一下律師界不能說的秘密。

  我每次聽到民眾詢問我:律師,我這件官司要請律師嗎?我都會很客氣的跟民眾說:這要看您的案件的性質之外,還要看您「手頭上能證明您主張的證據為何」來決定。基本上如果訴訟請求金額沒有超過三十萬元的案件,例如請求對方賠償十萬元,這樣您請一位律師打官司,就必須評估縱使打贏,是否都把錢花在律師身上?這樣划算嗎?而有些案件雖然請求金額超過三十萬元,但您手頭上的證據是否能證明您主張的事實為真呢?因為沒證據,就根本不會贏,這樣您還執意請律師花大錢,就是當冤大頭罷了。由此可知,一位好律師應該是在諮詢案情後,才會請您考慮決定是否要委任律師,且會誠實告知您手頭證據的利弊得失,所以,律師經常是先透過「電話」瞭解初步案情後,才會決定是否抽時間跟您面談。所以,如果您遇到的律師是完全不先瞭解案情,就約您到事務所見面,並且在見面之初,就要您簽委任契約的時候,那您就要注意了,這時您遇到的真的是好律師嗎?

  至於第二個問題,民眾要如何判斷委任的律師會認真幫我打官司呢?這涉及到臺灣律師界的一個陋習,就是民法第 537 條有規定,受任人應自己處理委任事務,但經委任人之同意者,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,因此,現在律師事務所常常出現主持律師負責接案件,然後丟給下面的受雇律師去處理!而為了能合法委任,主持律師經常會對民眾說:「我會將案件交給受雇律師辦理,而我會監督其寫的書狀,受雇律師開完庭會跟我報告,讓我瞭解案情,並要您同意委任主持律師及受雇律師二人」等情。但事實上,在訴訟過程中,這位主持律師真的有瞭解案情嗎?換個角度想,如果您是主持律師,花了數十萬元請了受雇律師,那您會親自辦理案件嗎?這種情形就是俗稱:「開刀的不是主治醫師」。

  這樣轉包合法嗎?合法!因為您同意了。但這真的是您想要的委任律師的方式嗎?您到這間律師事務所,找這位主持律師,就是希望透過他豐富的經驗親自辦案,為此,您也花了比請其他律所更高的委託費去請這位主持律師,但為什麼您就只能跟其底下的受雇律師討論案情?這樣的話,我為何不請外面獨自一人開業的律師來處理,至少人家主持律師會親自辦案,不是轉包工程,因此,要判斷這位律師是否認真,必須要先瞭解律師界的這個陋習,而這個陋習是不會變的,除非民眾有這個認知,並要求在委任契約指明需主持律師承辦案件,或者於約明主持律師如經詢問案情而答不出來,可以完全退費,這樣才有可能終結這種「轉包」陋習。

  而為何要講到這個?因為辦案律師就是最瞭解案情的律師,而這律師是否認真,就決定您的案件走向。一般而言,律師對於自己接的案件都會有責任心,希望打贏官司,但如果遇到只想接案而不想辦案的律師時,試問,您放心交給這樣的律師事務所嗎?因此,要判斷一位律師是否認真處理案件,最簡單的判別方式,就是您在跟律師接觸過程中,這律師是否會跟您討論案情?並跟您詢問一些事實,要求您指出證據方法為何?如果您遇到的律師,在面談諮詢過程中,詢問您這些事實問題及證據問題時,基本上這位律師就是正在審查您的案件是否有理由。相反的,如果您遇到的律師是在整個面談諮詢中,不斷要您委任,而根本沒詢問:「您說的A事實,證據為何?」等類似對話時,這時候您就要小心,這律師是否適合您呢?

  因此,您必須切記,多多詢問幾個律師,找出適合自己風格及個性的律師,這部分可以看拙文:「怎樣找一位好律師?別人推薦的律師,就適合自己嗎?---律師界不能說的秘密(二)」,換句話說,找律師就像動手術,是否親自辦案,關係到案件成敗,您說是不是?所以,總歸一句話,好律師會親自辦案,這樣才不會自己花錢找罪受,不是嗎?